青岛地铁兰山路综合楼项目招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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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概括

兰山路综合楼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兰山路35号,项目共7层,目前可出租房屋分布情况如下:1层42.14㎡、78.68㎡,2层124.90㎡,4层738.39㎡,均为建筑面积。可实现办公、商业、酒店等业态经营。 

    二、合作模式及其他要求

 1.合作模式:租赁模式,固定租金

 2.租赁期:首个租赁期为3年,到期后双方合作良好情况下,承租方可优先续租3年。若甲方有整层或整栋租赁客户,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调整,租金据实结算。 

    三、报名要求

(1)要求报名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报名业态的经营资质,有经营业绩的优先。

(2)不接受个人、联合体报名。

(3)报名单位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企业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加盖公章扫描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3.《意向承租方报名表》填写后加盖公章扫描件。

    五、接受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信息发布之日(含)3个工作日内,截止最后一天下午17:00时整。

2.意向承租方需准备上述第四项有关内容 ,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承租方确定方式

青岛地铁官方网站公开招商,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直接谈判方式确定;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提报价格最高者中选。

     七、其他说明

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 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交付原状,或经出租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出租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八、咨询电话

意向承租方若有报名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9-0007(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

 

附件1.意向承租方报名表.docx


 

青岛青铁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